何某刑事附带民事的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案件

何某刑事附带民事的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案件
发表时间:2006-9-21   浏览次数:1952


   2004年3月本律师代理何某刑事附带民事的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案件中,正值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于2004年5月1日实施。

   此案已诉讼到法院,按新法何某能获得原来赔偿金额的一倍之多。故本律师采取措施,故意拉长诉讼时间,使本案在5月1日之后得到开庭审理,适用了新法。保护了何某的合法权益。

   小结:律师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要时刻关注法律的新动态,在有新的法律即将出台或者相关的信息时,要及时关注。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路伟国 2006年11月20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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