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2006年代理原告的案件中,有十起案件在一审败诉。上诉后至2007年底,在深圳中院胜诉九起,败诉一起。改判率为90%,即在中院的胜诉率为90%。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差?因为深圳中院的法官素质很高、业务能力水平更高。即使遇到一些人情案,判决结果也不会偏得很多,但也不排除个案。而基层法院则不同,某个法官办案,要么是接受了当事人一方的钱财,要么是受到社会上某些部门施加的压力,主动地或者被动地将有理的一方当事人判决败诉。在这十起案件中,都是相当疑难复杂的案件,有些是一审法官的业务水平差造成的,有些案件纯属是法官故意错判的。
当然,有理的一方当事人在被判决败诉后,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忍了,二是不服。在此,我非常感谢我的客户,他(她)们在败诉后,并没有气馁,而是和律师继续并肩战斗,总结一审败诉之处,搜集证据,研究出庭方案和诉讼的策略。在二审开庭时一举击败对方。让那些在一审给法官送礼、送物,通过各种关系去找法官活动的人,一枕梦黄粱去了。
众所周知,当一个案件在一审败诉后,作为原告和律师的心理压力都是很大的,中级法院的改判率是很低的。而且,面临着和一审法院打官司,而不是被告。笔者认为:做为一个律师,一定要在案件的证据上下功夫,在诉讼的技巧上下功夫。不管对方有多大的势力、多大的关系、多大的背景,只能取得一时的胜利,但最终还是要失败的。
至此,笔者再次发出:向深圳中级法院法官致敬!
说明:在2007年之后,笔者已经练就了能够识别对方当事人是否在法院找了人的本领。对出现这种情况,已经有了应对的策略,及时为当事人在一审时就挽回败局。同时,法院也在整顿法官队伍,将那些有问题的法官逐一的调离法官岗位,纯洁了法官队伍。
作者:路伟国
于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