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计算问题?

2015-02-17

  虽然《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了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问题,但审判实践中关于可得利益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却多种多样,裁判结果也有悬殊。深圳律师认为,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生产、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合同中,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预期纯利润的损失。通常而言,常见的可得利益损失包括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转售利润损失等。

   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公式基本是:可得利益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总额—不可预见的损失—扩大的损失—受害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必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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