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田汽车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在我们的建议下于2014年3月申报了中国专利申请,并要求在6月的优先权期限内通过PCT进入德国、美国、日本、韩国。我们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与上述各国专利律师的联系,但由于美、德、日、韩都是汽车研发的发达国家,相关律师事务所与本国的汽车研发企业均建立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为防止相互之间的竞争,均表示无法接受委托处理该案件的国家申请及授权委托手续。我们克服困难,根据客户时间期限要求,同时开展了不同文本的翻译及各国代理律师的沟通联系工作,并协调各种委托文件的签署手续,终于在今年5月份办理完成了上述4国的专利申请进入手续,获得专利申请委托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