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抗辩的策略

2015-10-02

专利侵权抗辩策略

专利包括专利诉讼本身就是一种游戏规则,如何利用这种游戏规则,既能充分的“借鉴”他人的先进技术,获得竞争优势,又能避免被游戏规则惩罚,熟悉专利抗辩的各种策略将成为一项技能,将会使你在专利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

1、专利无效的抗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策略:所谓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过专利复审委员会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拥有专利权是原告起诉的基础,专利权一单被宣告无效,原告的诉讼基础立即消失,原告面的是败诉的结果。当然,宣告他人专利权无效需要证据。只有熟悉专利的律师或者专利人员,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审视原告的专利,找出原告专利中的瑕疵,然后,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原告专利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21]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权力要求,可以运用说明书及附图、权力要求书中的相关权力要求、专利审查档案进行解释。”因此,根据上诉规定,我们还可以通过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对其权力要求的解释以及专利复审委对其权力要求或者技术特征的界定来澄清或者限缩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藉此将被控侵权产品排除于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

                                                 深圳知识产权律师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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