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生了恶意欠款,固然有债务人责任,但就公司管理而言也有一定的失误,需要加强管理,以提高和防范欠款的发生,减少损失。
1、检查公司管理是否存在重大漏洞。假如债务人已经拖欠几个月了,公司还没有足够的认识,你说谁的错误大?你都不关心你的应收帐,谁应关心呢?
2、分析债务人拖欠的原因。发生这种情况,公司在按常规程序来处理,其性质已不一样了!拖欠6个月的帐款,已由普通的应收帐,改变为“问题帐款”了,如再用常规方式来处理,只会给欠债者一个感觉:债权人都不重视此事,我还可以再拖几个月!
3、调整追帐策略。派业务员上门追债,通常都比较被动,因角色出现矛盾,再加上没有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追帐步骤,就会被债务人牵着鼻子走,顺着债务人的要求办理了。
4、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特别是在债务人经营管理出现问题时,一定要保管好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其他资料,以备向法院起诉之用。
5、公司财务管理与经营脱钩。发生大额拖欠后,公司下决心非要收回欠债不可!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公司没有“风险机制”,经营的只管销售,财务的只管核算,坐等债务人付款。无专人向债务人追款,各部门协调不力。
总之,我们不仅要着眼外部,也要严格调控内部,使债权处于一种常态的监控之下,有一种防范的机制。
律师认为公司首先要从提高销售人员,财务和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和风险意识,共同协调起来,以减少损失的发生。必要时,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毕竟律师是专业人才,公司支付给律师的费用远远低于损失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