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办理房地产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登记,手续费为多少?
房地产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的,凭原《房地产证》及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姓名或名称变更证明,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每本《房地产证》的变更登记费为人民币20元。
2.二手楼(三级市场)转让时,填写买卖合同需注意什么事项?
主要有:
(1) 买卖双方的名称要按身份证明标准名称填写;
(2) 转让的房地产需填写清楚座落、栋房号、产权证号码等;
(3) 建筑面积、一楼或顶层是否包括花园和天台面积;
(4) 交易的币种、金额、付款方式等。
需特别提出的是,双方或一方为规避有关税费,故意填写较低的成交价,买方在下一手转让中可能需付出较高的税费。
3.办理三级市转移登记的程序怎么样,需多长时间?
办理三级市场转移登记的程序是:
双方到公证处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公证后,到规划国土局各分局产权窗口交件领取回执。交件十五日后凭回执到窗口取税费单,按照单上规定金额交款后将发票复印件(需经窗口核对)、契税完税证原件交回窗口,七日后则可以领取《房地产证》。
4.原来用外币购买的房地产,现在过户时按什么币种征收税费?
过户时按现在的交易币种征收税费,或按国家公布当日汇率折算成相应币种征收。
5.有哪些行为视同房地产转让?
下列行为视同房地产转让:
(1) 以房地产作为出资与他人成立法人企业的。
(2) 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以产权分成的;
(3) 收购或者合并企业时,房地产转移为新的权利人所有的
(4) 以房地产抵债的;
(5) 国有企业之间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拔。
6.房地产赠与如何计征税费?
只有父母与子女之间、配偶之间的房地产赠与不按转让登记计征税费,兄弟姐妹之间的赠与仍视同转让处理。兄弟姐妹之间的赠与允许先赠与给父母,再赠与送给其兄弟姐妹,而不按转让登记计征税费。但其两次赠与公证的费用可能大于转让的税费。
7.有哪些行为不属于房地产转让?
下列行为不属于房地产转让。
(1) 共有人之间于房地产转让;
(2) 国家机关、由财政拔款的事业单位与其下属的机构之间房地产行政调拔。
8.什么样的房地产不能转让?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 根据城市规划,市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2)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 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5) 权属有争议的;
(6) 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如未经批准预售的房地产,也不得进入市场。
9.以买卖方式转让房地产时,同等条件下什么人有优先购买权?
(1) 房地产共有人;
(2) 房地产承租人。
一项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时具有上列当事人时,按上述顺序依次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