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一些当事人及外省市的当事人要求笔者给他们写上诉状,他们认为原聘请的律师所写的上诉状没有力度,不能说出他们心里想要说出的话。
书写诉讼文书是律师的一项基本功,基本功是否过硬,是由这个律师的从业年限及办案经验来决定的。诉讼文书中最难书写的就是上诉状,当事人在100%有理的时候,却遭到了败诉,他(她)们认为法律不公平,上诉吧,又怕再次遭到败诉;不上诉吧,这一生都无法忍受这种不公平的判决!于是,无论结果如何,都义无反顾的选择了上诉。这时,当事人把案件胜诉的希望全部的寄托在二审法院的身上,《上诉状》就是二审案件能否胜诉的一块敲门砖。
许多刚入门的律师,在书写上诉状时,不知道怎样去反驳一审法院错误判决的观点,一而再,再而三在那里重复说一些一审发表过的观点及意见。
按照《民诉法》的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那么,律师在代理上诉案件或书写上诉状时,一定要围绕着《民诉法》的上述规定去写,你的上诉观点是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要求改判,或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发回重审的。只要你的上诉理由成立,所述事实有理有据。二审法院都会改判、部分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作者:路伟国
广东万道律师事务所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