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 8 月,路伟国律师受理蔡小姐与朱生离婚一案。双方于 1999 年 10 月结婚, 2000
年女方生育一女儿后,双方一起来深圳工作。女方事业发展顺利,男方因工作多次受挫,意志消沉,并染上赌博的恶习,经常夜不归宿,总找女方要钱,不给就对女方骂口不绝,女方无法忍受,委托律师诉讼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双方达成了离婚的调解协议,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
此后,男方多次打电话要求探视孩子,女方一开始也让男方探视,但男方不按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女方很生气,就不再允许男方探视。男方为此多次打电话对女方进行谩骂。女方将此情况向本律师反映,说朱生经常打电话骚扰,并以看孩子为由对女方进行人身威胁。本律师给朱生打电话,指出朱生的做法是违法的,女方不让看孩子的做法也是不正确的,双方重新修订了探视孩子的时间、方式和方法,平息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