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如何计算?

2014-10-07

   车载货物损失是指交通事故中的当事车辆为运货货车或是运载有价值物品的车辆,因事故的发生引发了车辆所载物品的毁损与灭失,进而使得货物权利人利益的损害。

  车载货物损失为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依照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权利人可以要求相关义务人进行赔偿。

    <<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损害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5条第1款,人民法院支持受害人对交通事故中车辆所载货物毁损灭失的财产赔偿权利。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损财产可以恢复原状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折价赔偿。

       对于货物损失,赔偿需要有一定的证据,结合实际情况,可以按照购买价、出售价、市场价、评估价、鉴定价等具体确定。

  证据决定赔偿金额,具体如何操作,请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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