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需了解的事项

2014-05-17

                                              委托律师需了解的事项

1、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执业证每年都须年检注册,因培训考核不合格或受行政处罚,没有经过年检注册的律师,是不能执业的。

2、委托律师应当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依法交纳律师费及工作费用。
3、辨别真假律师,可以通过查看律师执业证,浏览律师网站(广东省司法厅:
http://www.gdsf.gov.cn/)或深圳律师协会网http://www.szlawyers.com/:了解其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资格。
4、观看其名片,名片上有执业证号的,请注意用以上方式查询是律师执业资格是否真实。
5、没有接到律师告知,请不要与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工作人员谈委托事务,比如说律师助理、行政主管、业务经理、部长等人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不得接办案件,不能出庭或者代替执业律师出庭,因上述人员没有律师执业证,流动性大,不懂法律,拿钱走人,往往以泄漏秘密、隐私或向案件的相对方告密为要挟,迫使你必须委托其办理。
6、要求律师胜诉的,可签订风险代理合同。但是风险代理合同的收费比政府规定的价格要高,最高不超过争议标的额的30%。
7、打官司须请律师,而非找公、检、法的人员及法学教授,律师实务是一项实践性操性相当强的工作,专业功底很重要。
8、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应要及时向律师请教。这样,一方面律师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另一方面,律师可帮助当事人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9、有些当事人开始存有侥幸心理,不愿请律师,待到事态不可挽回时,再来请律师,此时往往由于证据难以取得或已遭到破坏,或者已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已经进入某一特定诉讼程序,律师已无能为力。
10、当事人应当尊重律师的工作,定时与办案律师保持联系。对于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或律师不按协议办事的,可向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投诉。对发现黑律师的,可向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及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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