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 10 月,本律师接受司机张某的委托,全权代理张某参加发生在惠州市惠东县的一起交通事故,通过两次谈判及几次电话沟通,使对方再不要赔偿、坚持使用武力解决的情况下,放弃了非法解决的方法!使一起朝着恶性方向发展的交通事故得到了圆满地解决。 案件背景:2011年春节前,司机张某驾车在惠东县一农贸市场附近,与被害人李某发生交通事故,李某被送进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是惠东县一所中学的知名老教师,在刚刚办理完退休手续,准备安度晚年。和老伴一起到市场买菜时,不幸发生了事故。对其老伴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打击,此起事故激起了李某的家属及学校师生的愤慨,强烈要求严惩肇事司机。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了司机张某,作出责任认定负同等责任。
司机张某家属委托路律师后,依法为司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此时,张某已经为被害人李某垫付了医疗费13万元,已无力支付。而保险公司要求在结案后才能办理理赔手续,期间,司机张某的老婆去交警队调解时,由于被害人的老伴不能控制自己双方发生过厮打行为,司机张某也不敢去处理,怕被公安机关再次拘留。故委托律师来处理。
路律师临危受命,依约到达了惠东县的交警大队,在那里等待的是群情激昂的人群,交警安排了一间大的办公室,主持调解,对方有二、三十人,多数为老人。斥骂声、指责声不断入耳,听到有人说:“律师,你把那个人交出来,要不然你就不能走。”“这个王把羔子,他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我们去深圳把他绑回来。”看来处理不好路律师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路律师很镇静,要求交警宣布调解纪律,要求对方推选出三个代表,并向对方声明:“路律师是代表司机张某来参加调解的,不是来谈判的,更不是来打仗的。有什么想法?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提出来?”。协商中,秩序始终是混乱的,交警似乎视而不见,如果路律师回答问题不当,随时都有可能挨扁。
首先,一位年长的人开始质问:“律师,你说一条人命能值多少钱?”
路律师:“人的生命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花多少钱也卖不回一条人命。”
老者:“律师,你说得很对!那么,你说你们应当赔多少钱哪?”
路律师:“赔多少钱,交警已经给你们核算过。你们再明确提出一个数字吧!”
之后,是双方的还价。 真是万事开头难啊!
作者:路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