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赛格工程公司律师函

致赛格工程公司律师函

发表时间:2008-2-16   浏览次数:1467


深圳律师


深圳市赛格工程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贺某及其妻子的反映,贵司未经其本人同意,擅自将其房门房锁撬坏,擅自闯入其住宅,并进行所谓的录像。

  如其反映属实,本律师认为:贵司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的有关规定,公民的住宅是私人领域,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闯入!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贺某系赛格工程公司的老职工,公司分给其住房是福利房,贺小天及其家人享有居住权。

  现贵司有关人员未经贺某本人的同意,也没有任何法定理由和法律手续,擅自将贺某的房门撬开,并致使门锁损坏,令贺某及其家人无法入内。这种做法显然是违法的。

  贺某此前拖欠管理费用,但与此事无关,贵公司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以正常程序来解决。

在此贺某及其家人郑重向赛格工程公司提出警告:请贵公司不要再做出如此违反法律的事情,如若再有类似私闯民宅、撬毁门锁、致使贺某及其家人无法进入的情况发生,本律师将向贵公司追究法律责任!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路伟国   13554801028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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