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二手房禁止交易?
北京市通州宋庄农民马海涛夫妇状告画家李玉兰购买其小产权房,要求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无效,要求画家搬出房屋。经过艰苦的一审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双方买卖合同无效。尽管李玉兰早在2002年就与马海涛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但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李玉兰购买的房屋属于小产权房。这类房屋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访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小产权房属于禁止在二手房市场交易的一类房屋。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的房屋禁止的在二手房市场上进行交易:
(1)小产权房。“小产权”实际上就是没有产权,这类住房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不受法律保护。
(2)未依法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人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此种房屋如果转让,将无法办理过户。
(3)已抵押的房屋,但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屋。
(4)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共有房屋。
(5)权属有争议的房屋。权属有争议意味着产权主体的不确定性,产权到底属于谁还未作出最终结论,此类房屋禁止出售。
(6)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
(7)已被司法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条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8)禁止转让的其他房屋。